英文:Flemish language又譯佛蘭芒語。弗拉芒語就荷蘭語,在比利時稱作弗拉芒語。比利時的二種官方談話之一(另外一種是法語)。屬印歐語系、日耳曼語族西支。通行于比利時北部,使用人丁約 600萬。弗拉芒語本是比利時北部弗蘭德地域的土話。從13世紀啟初,該地域浮現(xiàn)了進步的商業(yè)都會,弗拉芒語的職位逐步細目。比利時北部共荷蘭南部毗連, 汗青上荷蘭、 比利時曾是一個邦家,因而弗拉芒語真際上就是南部荷蘭語。但因為二地文明以及宗教沒有共,習慣上使用沒有共的稱說來稱呼共一種談話。 從比利時西部的科特賴克至東部的奧伊彭以北,也許齊截條談話分界線,把比利光陰為二半,以北為弗拉芒語區(qū),以南為法語區(qū),使用法語土話瓦隆語。首皆布魯塞我地域為弗拉芒語以及法語混合使用區(qū)。 現(xiàn)代的頻繁接去使弗拉芒語以及荷蘭語的分離日趨縮短。1980年荷蘭、比利時二邦簽約設置"荷蘭語定約"。公約限制二邦將同共促成荷蘭取比利時北部荷語區(qū)之間在談話以及文學方面的一體化,并在談話文學的教學以及科研方面入行協(xié)作,兩邊飽勵在邦際上推廣以及使用荷蘭語。此刻荷蘭、比利時二邦在官方文獻中及正式場地均沒有再使用弗拉芒語一詞,而同一改用荷蘭語。
弗拉芒文是哪一個或許哪些邦家的談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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